1.工程内容及规模
(1)建设规模
建设一条100万吨/年矿渣粉生产线。
(2)产品方案
生产S95等级粒化高炉矿渣粉。
(3)产品执行标准
产品符合《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(GB/T18046-2008)
(4)主要建设内容
主体工程:原料堆场、原料储库、粉磨系统、产品储存库、包装系统;
辅助工程:①必要的辅助生产设施(如办公楼、循环水泵房、中央控制室、空压机站、道路工程、环保设施等)。②必要的生活设施。包括倒班宿舍、食堂及浴室等。
环保工程:包括循环冷却水系统、生活污水处理站、全线粉尘收集系统等。
2.项目投资:项目总投资10078.4万元,其中环保投资440万元,占总投资的4.36%。
4.占地面积:工程总占地面积66667m2。
5.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:人员拟定为150人。总经理1人,副总经理1人,其他管理人员、工程技术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148人。管理人员为一班制,生产工人为二或三班制,全年生产300天
6.建设周期: 1年。
.产业政策相符性
经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第九号令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1年本),《目录》中的相关规定如下:
(1)第一类,鼓励类:
第二十六项,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利用 第41条:尾矿、废渣等综合利用;
本项目生产工艺利用外购高炉矿渣、火山碎石子进行配比后,辊压、粉磨后即成产品,生产能力为100万吨/年(3333吨/日),从生产能力、规模、工艺等方面考量,项目的建设类型属于《目录》中鼓励类项目。本项目建设符合现行产业政策。
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符合性
木棠工业园区规划界线东至那洋公路44km碑,西至疏水村48km碑,北至杨家村,南临新英湾。规划范围总用地约12.05km2,其中居住区5.99km2,工业仓储区4.28km2,别墅渡假区1.78km2。
儋州明成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矿渣粉加工项目选址于儋州木棠工业区A-13-1地块。根据《儋州市木棠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——土地利用规划图》(见图4.3-1),项目地块规划为M1类,钢铁建材产业区一类工业用地。已获得相关政府部门许可文件为:
①《儋州市招商引资项目联审会议纪要》(儋州市招商局,2011年5月23日)、木棠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《关于儋州明成水泥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00万吨矿渣粉项目拟选址意见》(2011年9月13日)同意本项目选址于木北二路与经二路交叉处A-13-1号地块建设;
②2011年9月30日获得儋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儋工信备[2011]22号《儋州市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》;
③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于《关于年产100万吨矿渣粉加工项目的环保审查意见》中指出本项目选址符合规划。
综上,本项目的选址符合规划,符合有关政府的批件精神
环境影响方面论证厂址可行性
拟建的矿渣粉厂项目,主要以高炉矿渣、火山碎石子为原料,矿渣粉产品,在生产过程中以粉尘和噪声为主要污染源,投产后的设备噪声源在90分贝--105分贝之间,经减振降噪措施及绿化阻隔、距离衰减,不会产生扰民现象发生。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是回用于生产。废气产生只限于含尘废气,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可以满足国家的有关标准后外排,对环境影响不大,也不因项目的建设而使其环境空气功能发生改变。另外,加强对物料运输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,使其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。
总之,该厂自身三废排放不大,只要健全完整的治理体系及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,落实环保措施,周边环境不因矿渣粉厂的建设生产而降低环境质量,因此,从环境影响方面分析,该厂址是可行的。
联系方式
1、建设单位:儋州明成水泥有限公司
联系人:黄剑辉
联系电话:13086051368
邮编:571700
2、评价单位: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
环评机构的联系人:王奋夫
地址: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龙珠大厦20楼A
邮编:570206
电话:66755219
传真:0898-66755219
电子邮箱:wfenfu@163.com
1.工程内容及规模
(1)建设规模
建设一条100万吨/年矿渣粉生产线。
(2)产品方案
生产S95等级粒化高炉矿渣粉。
(3)产品执行标准
产品符合《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(GB/T18046-2008)
(4)主要建设内容
主体工程:原料堆场、原料储库、粉磨系统、产品储存库、包装系统;
辅助工程:①必要的辅助生产设施(如办公楼、循环水泵房、中央控制室、空压机站、道路工程、环保设施等)。②必要的生活设施。包括倒班宿舍、食堂及浴室等。
环保工程:包括循环冷却水系统、生活污水处理站、全线粉尘收集系统等。
2.项目投资:项目总投资10078.4万元,其中环保投资440万元,占总投资的4.36%。
4.占地面积:工程总占地面积66667m2。
5.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:人员拟定为150人。总经理1人,副总经理1人,其他管理人员、工程技术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148人。管理人员为一班制,生产工人为二或三班制,全年生产300天
6.建设周期: 1年。
.产业政策相符性
经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第九号令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1年本),《目录》中的相关规定如下:
(1)第一类,鼓励类:
第二十六项,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利用 第41条:尾矿、废渣等综合利用;
本项目生产工艺利用外购高炉矿渣、火山碎石子进行配比后,辊压、粉磨后即成产品,生产能力为100万吨/年(3333吨/日),从生产能力、规模、工艺等方面考量,项目的建设类型属于《目录》中鼓励类项目。本项目建设符合现行产业政策。
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符合性
木棠工业园区规划界线东至那洋公路44km碑,西至疏水村48km碑,北至杨家村,南临新英湾。规划范围总用地约12.05km2,其中居住区5.99km2,工业仓储区4.28km2,别墅渡假区1.78km2。
儋州明成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矿渣粉加工项目选址于儋州木棠工业区A-13-1地块。根据《儋州市木棠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——土地利用规划图》(见图4.3-1),项目地块规划为M1类,钢铁建材产业区一类工业用地。已获得相关政府部门许可文件为:
①《儋州市招商引资项目联审会议纪要》(儋州市招商局,2011年5月23日)、木棠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《关于儋州明成水泥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00万吨矿渣粉项目拟选址意见》(2011年9月13日)同意本项目选址于木北二路与经二路交叉处A-13-1号地块建设;
②2011年9月30日获得儋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儋工信备[2011]22号《儋州市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》;
③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于《关于年产100万吨矿渣粉加工项目的环保审查意见》中指出本项目选址符合规划。
综上,本项目的选址符合规划,符合有关政府的批件精神
环境影响方面论证厂址可行性
拟建的矿渣粉厂项目,主要以高炉矿渣、火山碎石子为原料,矿渣粉产品,在生产过程中以粉尘和噪声为主要污染源,投产后的设备噪声源在90分贝--105分贝之间,经减振降噪措施及绿化阻隔、距离衰减,不会产生扰民现象发生。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是回用于生产。废气产生只限于含尘废气,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可以满足国家的有关标准后外排,对环境影响不大,也不因项目的建设而使其环境空气功能发生改变。另外,加强对物料运输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,使其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。
总之,该厂自身三废排放不大,只要健全完整的治理体系及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,落实环保措施,周边环境不因矿渣粉厂的建设生产而降低环境质量,因此,从环境影响方面分析,该厂址是可行的。
联系方式
1、建设单位:儋州明成水泥有限公司
联系人:黄剑辉
联系电话:13086051368
邮编:571700
2、评价单位: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
环评机构的联系人:王奋夫
地址: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龙珠大厦20楼A
邮编:570206
电话:66755219
传真:0898-66755219
电子邮箱:wfenfu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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